《史记.龟策列传》:“宋元王二年,江使神龟使于河,至于泉阳,渔者豫且举网得而囚之,置之笼中。夜半,龟来见梦于宋元王曰:‘我为江使于河,而幕网当吾路。泉阳豫且得我,我不能去。身在患中,莫可告语。王有德义
源见“柯烂忘归”。薪柴的美称。谓其从仙山采得。清毛奇龄《金匮仙人歌赠陈子太士》:“煮药惟烧王质薪,浣肌不用苏耽井。”
《汉书.司马迁传》:“故《易》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谬,一本作“缪”。《史记.太史公自序》作“失之豪厘,差以千里”。裴骃集解:“今《易》无此语,《易纬》有之。”后以“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谓开始
祯祥:吉兆。妖孽:古代指物类反常现象。 旧时迷信,认为国家将兴将亡,都会有某种预兆。语出《礼记.中庸》:“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三国志通俗演义.司马懿破公孙
《易.乾传》九五“疏”:“蚕吐丝而商弦绝,铜山崩而洛钟应。”(见《佩文韵府》卷八四“洛钟应”下引)《世说新语.文学》“殷(殷仲堪)曰:‘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上文殷问远公《易》何以为体?答
百姓归附他,好像水向低处奔流一样。 表示深得民心。语出《孟子.梁惠王上》:“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由:同“犹”。)《韩诗外传》卷三:“夫奚不若子产之治郑,一年而负罚之过省,二年而刑杀
源见“绣衣持斧”。指汉 武帝遣直指使者暴胜之衣绣衣,持斧杖节,至各地巡捕群盗。后用以为执法之典。唐李瀚《蒙求》:“暴胜持斧,张纲埋轮。”
《战国策.齐策二》:“楚有祠者(主持祭祀的人),赐其舍人(左右亲近人)卮(酒器)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馀。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
同“狐鸣鱼书”。清唐孙华《读梅村先生鹿樵纪闻有感》诗:“腹书竞伏狐鸣火,手蔗频惊鹤唳兵。”
《燕丹子》卷下:“太子置酒华阳之台。酒中,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即进之。轲曰:‘但爱其手耳。’太子即断其手,盛以玉盘奉之。”相传,燕丹子惧秦之时,得遇荆轲。他觉得荆轲智勇过人,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