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小雅.四月》:“滔滔江 汉,南国之纪。”郑玄笺:“江也、汉也,南国之大水,纪理众川,使不壅滞;喻吴 楚之君能长理旁侧小国,使得其所。”后因以指南方。南朝 梁江淹《王侍中为南蛮校尉诏》:“赞政南纪
《楚辞.九歌.河伯》:“波滔滔兮来迎,鱼邻邻兮媵予。”王逸注:“媵,送也。言江神闻己将归,亦使波流滔滔来迎,河伯遣鱼邻邻侍从,而送我也。”后以“鱼媵”喻指侍从、侍妾。清 芙蓉外史《闺律.刑律》:“郎宜
同“泰山北斗”。明乔世宁《何先生传》:“明兴,诗文足起千载之衰,而何 李最为大家,今学士家称曰‘何 李’,或称曰‘李 何’,屹然为一代山斗云。”亦用为敬词。《西湖佳话.葛岭仙迹》:“尚不曾拜识山斗,晚
同“手版倒持”。宋陆游《迓客至大浪滩上》诗:“宁当倒手版,聊复据胡床。”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项羽本纪》:“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原为东阳令史,即书记官)。婴谢不能,遂彊(强)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少年欲立婴便(轻易草率)为王,异军苍
单于台,地名,在唐云州云中县(今山西大同)西北。元封元年(前110年)十月,汉武帝下令统帅18万骑兵巡视北方边塞。从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出发,向北经过上郡(今陕西绥德东南)、西河(今内蒙鄂尔多斯左翼
见〔贪夫徇财,烈士徇名〕。主谓 徇,同“殉”,为维护某种事物而牺牲性命。忠烈之士为维护名誉而献身。《史记·伯夷列传》:“贪夫徇财,~,夸者死权,众庶冯生。”△褒义。用于写忠烈之士。【词语烈士徇名】
源见“舜弦”。指颂扬明君惠政之歌。唐赵彦昭《奉和幸长安故城未央宫应制》:“茨室留皇鉴,熏歌盛有虞。”
同“何郎花”。宋陆游《一笑》诗:“莫愁艇子急冲雨,何逊梅花频倚阑。”
《史记.项羽本纪》:“当是时(公元前206年),项羽兵四十万,在新丰鸿门;沛公兵十万,在霸上……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公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