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生杀予夺”。《通典.职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三:“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见“生杀予夺”。郭
《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荆楚岁时记》:“《日纬书》曰:‘牵牛星,荆州呼为河鼓,主关梁,织女星主瓜果。’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钱二万备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是也。言虽不经,有是为怪也。”神
同“杖头钱”。明许自昌《水浒记.谋成》:“我每苦杖头告乏,取供潦倒。”【词语杖头】 汉语大词典:杖头
《史记.五帝本纪》:“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蓻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同“三令五申”。前蜀杜光庭《川主太师南斗大醮词》:“玉律金科,虑爽重轻之信;五申三令,惭乖训抚之宜。”【词语五申三令】 成语:五申三令汉语大词典:五申三令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春秋时齐国的宰相管仲,战国时燕国的名将乐毅,都是辅弼之才。后遂用为济世之才的典故。唐.李白《赠何
源见“雁足书”。喻指传递书信的信使。宋刘骘《代意》诗:“缄情谩托传书雁,换笑空馀取酒金。”
《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自魏初徵士燉煌周生烈(裴松之按,此人姓周生名烈),明帝时大司农弘农董遇等,亦历注经传,颇传于世。”后裴松之注引《魏略》:“遇字季直,性质讷而好学。……初,遇善治《老子》,为
同“昼锦荣归”。唐刘禹锡《赠致仕滕庶子先辈》诗:“朝服归来昼锦荣,登科记上更无兄。”
见“染指于鼎” 。清·王夫之《姜斋诗话·夕堂永日绪论内篇》:“故嗣是而兴者,如郭景纯、阮嗣宗……皆不屑染指建安之羹鼎,视子建蔑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