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为周成王总结管蔡之乱经验教训之语,意思是过去深受惩罚,就要慎重,以免今后的祸患。后则泛指惩处前者是为了规戒后者,免得同样错误再度发生。周成王说,我受到了惩罚,要谨慎,以防止以后的祸患,原先并无人引我
同“陶令秫”。元亮,陶渊明字,一说是名。唐杜牧《许七弃官东归寄赠十韵》:“冻醪元亮秫,寒鲙季鹰鱼。”明刘基《夏日杂兴》诗之二:“酿酒剩收元亮秫,换鹅时写右军书。”【词语元亮秫】 汉语大词典:元亮秫
女子不论美丑,一进了王宫就被人妒忌;士人不论优劣,一进入朝廷,就遭人嫉恨。 表示人处于某种优越的地位,就免不了要招致非毁。语出汉.邹阳《狱中上书自明》:“故女无美恶,入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嫉。
源见“丁兰刻木”。泛指孝子。元武汉臣《老生儿》三折:“你个择邻的孟母,休打这刻木的丁兰。”
《论语.子路》:“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意谓没有地方放手和脚。形容没有办法,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后汉书.陈元传》:“至乃陪仆告其君长,子弟变其父兄,罔密法峻,大臣无所措手足。”述宾 没有地方放手
晋代杜预惟恐自己的功绩湮灭,曾刻两块石碑,一置岘山之上,一沉万山之下。《晋书.杜预传》:“预好为后世名,常言‘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刻石为二碑,纪其勋绩,一沉万山之下,一立岘山之上。曰:‘焉知此后不为
《晋书.刘伶传》:“(伶);常乘鹿车(古时一种制度很小的车子),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音chā,铁锹)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刘伶字伯伦,性嗜酒,是晋代名士,为竹林七贤之一。刘伶愤世
汉 袁康《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载:春秋 吴都有东西宫。“西宫在长秋,周一里二十六步,秦始皇帝十一年,守宫者照燕,失火烧之。”后以“吴宫燕”喻无辜受害者。南朝 宋鲍照《代空城雀》诗:“犹胜吴宫燕,无罪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王既罢归国,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曰:‘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之大功,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宣言曰:‘我见相
源见“鲁禽情”。喻不适合其性情,不堪于君侯的生活。清 丘逢甲《杂诗四首答郑生》之四:“鶢鶋集鲁门,不乐钟鼓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