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姬之乱
《国语》卷七《晋语一》:“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公之优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优施曰:‘必于申生。……’骊姬……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春秋时,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逼死太子申生,立奚齐为太子,引起晋国大乱。后遂用为夺嗣之典。“骊姬之乱”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
唐.李华《咏史十一首》其五:“侧闻骊姬事,申生不自保。”
《国语》卷七《晋语一》:“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公之优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优施曰:‘必于申生。……’骊姬……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春秋时,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逼死太子申生,立奚齐为太子,引起晋国大乱。后遂用为夺嗣之典。“骊姬之乱”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
唐.李华《咏史十一首》其五:“侧闻骊姬事,申生不自保。”
《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故以有余补不足,以长续短之谓明主。”后因以“韦弦”比喻外界的启迪和教益。多用以警戒和规劝。《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夷
晋.陆机《陆机集.叹逝赋.序》:“昔每闻长老追计平生同时亲故,或凋落已尽,或仅有存者。余年方四十,而懿亲戚属亡多存寡,昵交密友亦不半在。或所曾共游一途,同宴一室,十年之内,索然已尽。以是思哀,哀可知矣
见〔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源见“歌五袴”。谓实施善政的身手。宋苏轼《送黄师是赴两浙宪》诗:“愿君五袴手,招此半菽魂。”【词语五袴手】 汉语大词典:五袴手
源见“放他头地出”。形容人赏擢后进,避贤让路。宋陈师道《赠魏行》之三:“名驹已自思千里,老子终当让一头。”
伊人:那个人。伊,指示代词。一方:犹言一边。方,旁。 我所思念的那个人,就在河的那一边。 形容对所怀念的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怅惘之情。语出《诗.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后汉书.郑兴传》附《郑众传》:“众字仲师,年十二,从父受《左氏春秋》,精力于学;明《三统历》,作《春秋难记条例》,兼通《易》、《诗》,知名于世。”“永平初,辟司空府,以明经给事中,再迁越骑司马。”“
《文选》卷十三战国楚.宋玉《风赋》:“王曰:‘夫风始安生哉?’宋玉对曰:‘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蹶石伐木,梢杀林莽。’”战国楚辞赋家宋玉,在《风赋》中描写风乍生之时“起于青苹之末”。后用为咏风之
东汉.赵岐《三辅决录》:“安陵清者,有项仲仙饮马渭水,每投三钱。”(据《初学记》卷六引)项仲仙,《太平御览》卷六十二引作“项仲山”,此人品行廉洁,不愿苟取,饮马渭水,每次投三钱以为偿值。后用为咏廉洁之
同“猪肝多累”。宋杨万里《谢唐德明惠笋》诗:“猪肝累人真可怍,以笋累公端不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