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
即今贵州剑河县北之清水江。民国 《剑河县志》 卷2: “剑河之水古名清江。”
即今贵州剑河县北之清水江。民国 《剑河县志》 卷2: “剑河之水古名清江。”
即今河南巩义市。梁吴均《续齐谐记》:“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赀皆平均,惟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然。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顦顇,
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习安州置,属普定府。治所即今贵州安顺市东旧州镇。成化中移治普定卫城(今贵州安顺市)。万历三十年(1602)升为安顺府。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改习安州置,治今贵州省安顺市东
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治所即今浙江平湖市东南乍浦镇。清顺治七年(1650)废。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置,治今浙江省平湖市东南乍浦镇。属海宁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废。
即安远堡。今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西北安远镇。《方舆纪要》卷63古浪所“黑松堡”条内:“又东南三十里为打班堡,即安远驿也。”
北魏作豆莫娄。在今黑龙江省嫩江中下游至呼兰河流域之松花江平原。《新唐书·东夷传》:达末娄“自言北夫余之裔,高丽灭其国,遣人渡那河, 因居之”。即此。
1940年置,驻藏寺 (今青海同德县东南赛德)。1948年裁撤 (省府设置,未经中央政府核准)。1940年置,治藏寺(今青海同德县东南赛德)。1948年裁撤。
即今河北临漳县南四十里柳园镇。明正德《临漳县志》 卷2有柳园集。
又名峄山或邹山。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南二十里。《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即“邹山”。
西魏恭帝二年 (555) 置,为清居郡治。治所在今四川南充市南青居镇。《寰宇记》 卷136汉初县: “以地爽垲,故以清居称邑。” 隋开皇十六年(596) 废入汉初县。
在今江苏邗江县南三十里。《宋史·高宗纪》: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人趋瓜州,刘錡遣统领员琦拒之于皂角林,大败之,斩其统军高景山”。在今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南。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