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因镇
即今河北元氏县东北十八里南因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50元氏县图: 东北有南因镇。
在河北省元氏县东部。面积40.2平方千米。人口3.4万。镇人民政府驻南因,人口 5980。为县东北农贸中心。1953年设镇,1956年改乡,1958年并入明村公社,1961年析置南因公社,1984年复乡,1988年复镇。产小麦、玉米、棉花、谷子及红枣。有制砖、冶铅、皮鞋、食品等厂。赵元公路经此。
即今河北元氏县东北十八里南因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50元氏县图: 东北有南因镇。
在河北省元氏县东部。面积40.2平方千米。人口3.4万。镇人民政府驻南因,人口 5980。为县东北农贸中心。1953年设镇,1956年改乡,1958年并入明村公社,1961年析置南因公社,1984年复乡,1988年复镇。产小麦、玉米、棉花、谷子及红枣。有制砖、冶铅、皮鞋、食品等厂。赵元公路经此。
1913年改光州置,属河南汝阳道。治所即今河南潢川县。1927年直属河南省。在河南省东南部、淮河南侧。属信阳市。面积1600平方千米。人口78.7万。辖13镇、10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因潢河流贯县
在今江西宁冈县城(砻市)龙江河畔后街。原是一家中药铺,分前后两进,前面是卖药柜台,后进为木质结构的两层楼房。井冈山会师后,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军部设此。党代表毛泽东、军长朱德、政治部主任陈毅、参谋长王尔
南朝梁置,属始兴郡。治所在今广东乐昌市西北老坪石镇。隋属广州,开皇十二年(592)废入梁化县。古县名。南朝梁武帝时置,治今广东省乐昌市西北。属始兴郡。隋开皇十二年(592年)废。
一名卜魁。又名奇察哈哩。清康熙三十年(1691)筑,即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清一统志·黑龙江》:“齐齐哈尔城取嫩江北达呼哩等所居之庄为名。”达斡尔语“齐齐哈尔”意为“边地”。康熙三十七年(1698)
唐武德五年 (622) 置,治所在移风县(今越南清化省清化西北)。贞观元年 (627) 废。
唐人称剑阁以南蜀中地区为剑外。杜甫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诗云: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恨别》 诗云: “草木变衰行剑外,兵戈阻绝老江边。”泛指今四川省剑门关以南地区。《资治通鉴》:
又作哆啰啯社。即今台湾省台南县东北东山乡。为高山族泰雅人哆啰啯社。清康熙间蒋毓英《台湾府志》 卷1: 倒咯啰啯社 “离府治六十里”。日本占领期间于1920年设番社庄。光复后1950年置东山乡。
即今福建云霄县东南峛屿镇。清嘉庆 《云霄厅志》 卷1 《坊里》 有烈屿。
清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属奉天府。治所在法库门 (今辽宁法库县)。三十三年 (1907)升为直隶厅。1913年改为法库县。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升法库门置,治今辽宁省法库县。为直隶厅,
即今江苏涟水县西北五十六里高沟镇。清嘉庆 《海州直隶州志》卷14沭阳县: “高家沟镇去治九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