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毕节卫置,属威宁府。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雍正七年(1729)改属大定府。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据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26:毕节县“近城一水俨若濠堑,昔人谓之毕川, 邑之得名以此。或云,元初设驿,时逢除夕,故名曰毕节”。此皆附会之辞。“毕节”系彝语比跻音转,乃彝族部族名。1993年改设毕节市。
古旧县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赤水、毕节二卫改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属大定府。1993年撤销,改设毕节市。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毕节卫置,属威宁府。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雍正七年(1729)改属大定府。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据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26:毕节县“近城一水俨若濠堑,昔人谓之毕川, 邑之得名以此。或云,元初设驿,时逢除夕,故名曰毕节”。此皆附会之辞。“毕节”系彝语比跻音转,乃彝族部族名。1993年改设毕节市。
古旧县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赤水、毕节二卫改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属大定府。1993年撤销,改设毕节市。
在今江苏丹阳市西南。即破冈渎中七埭之一。《梁书·丘仲孚传》:南齐永泰元年(498),王敬则过武进陵口, 曲阿令丘仲孚“谓吏民曰:‘贼乘胜虽锐,而乌合易离。今若收船舰,凿长冈埭,泻渎水以阻其路,得留数日
明置,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田市乡。《清一统志·西安府三》 “新丰镇”条下:“(明)嘉靖三十二年,创筑新丰及零口、相桥、康桥、田市五堡。”清置田市镇。
唐方镇名。乾元元年 (758) 置观察使。治宣州 (今安徽宣州市),领宣、歙、饶三州。次年废。大历元年 (766) 复置,改领宣、歙、池三州及采石军使。元和六年 (811) 罢领采石军使。景福元年(8
①即陆浑戎。在今河南嵩县、栾川、伊川三县境。《左传》:昭公九年(前533),“晋梁丙、张趯率阴戎伐颍”。杜注:“阴戎,陆浑之戎。”《后汉书·西羌传》:“齐桓公征诸侯戍周,后九年,陆浑戎自瓜州迁于伊川,
即今安徽芜湖县南十里,青弋江东岸芳山。旧属宣城县。清嘉庆《宁国府志》卷12:方山镇“距城六十里”。在河南省禹州市西北部。面积64.2平方千米。人口4万。镇人民政府驻方山,人口1870。因南邻方山得名。
又名大秦寺。唐贞观十二年 (638) 建。在今陕西西安市。会昌五年 (845) 毁。
明洪武二十七年 (1394) 置,属潮州卫。在今广东惠来县东南靖海镇。清康熙九年(1670) 以海门营左营守备驻守。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置,治今广东省惠来县东靖海。清康熙九年(1670年)设海
今蒙古国南戈壁省古尔班赛汗山,一说即巴里坤之东沙漠中的尼赤金山。《汉书·匈奴传》:天汉二年 (前99),“汉又使因杅将军出西河,与强弩都尉 (路博德,时在居延) 会涿邪山”。《后汉书·南匈奴传》: 永
元置,属定远府。治所在今贵州罗甸县北。后废。元置,治今贵州省罗甸县北,属八番顺元宣慰司。辖境相当今贵州省罗甸县北部、惠水县南部。后废。
唐武德四年(621)置,属南晋州。治所在今湖北黄梅县南二十里郭家咀村。八年(625)废。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今湖北省黄梅县西南濯港镇附近。属南晋州。八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