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行署区
1949年置,治所在合肥县 (今安徽合肥市)。辖境相当今安徽长江以北地区及河南永城、江苏江浦等县地。1952年4月撤销。
1949年4月以安徽省北部地区设置(省级)。行政公署驻合肥市。1952年撤销,与皖南行署区合并,恢复安徽省。
1949年置,治所在合肥县 (今安徽合肥市)。辖境相当今安徽长江以北地区及河南永城、江苏江浦等县地。1952年4月撤销。
1949年4月以安徽省北部地区设置(省级)。行政公署驻合肥市。1952年撤销,与皖南行署区合并,恢复安徽省。
在今内蒙古固阳县西南。《后汉书·孝和孝殇帝纪》: 永元元年 (89),“南单于出满夷谷,与北匈奴战于稽落山,大破之”。《资治通鉴》 卷48胡三省注: “余按南单于庭在西河美稷,满夷谷当在美稷县西北。后
即今西藏仲巴县西境之马牧木拉。《清一统志·西藏》 麻尔岳木岭: “在卓书特部落西二百八十九里,即冈底斯山向南之支干,岭南为藏之西界,岭北为阿里之东界。”
①即犬戎。殷、周时期,游牧于泾、渭流域,今陕西彬县、岐山一带。《孟子·滕文公下》:“文王事昆夷。” 即是。②即绲夷。在今甘肃陇山以西。《孟子·梁惠王下》: “文王事昆夷。”
北宋至道三年 (997) 置,治所在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市)。辖境相当今河南郑州、许昌二市及淮阳县以西,崤山、熊耳等山以东,沁、卫二河以南; 安徽西淝河以西、淮河以北; 陕西秦岭以南,子午河及大巴山以东
明置,即今贵州铜仁市西坝黄镇。
在今山东济南城内大明湖上。元于钦《齐乘》卷5载:“《水经注》泺水北为大明湖,西有大明寺,水成净池,池上有亭,即北渚也。”而光绪《山东通志》卷34称:“北渚亭在大明湖上,北宋熙宁五年齐郡太守曾巩建。”
隋大业三年(607)改杭州置,治所在钱唐县(今浙江杭州市)。唐武德初改为杭州。天宝元年(742)复为余杭郡。辖境相当今浙江杭州、海宁、余杭、富阳四市及临安县地。乾元元年(758)复称杭州。隋大业三年(
即今四川万县市西南分水镇。《方舆纪要》卷69万县:分水公馆“在县西百里。《志》云:宏治末建”。
即今辽宁长海县东北之石城岛。《新唐书·地理志》:“登州东北海行……东傍海壖,过青泥浦、桃花浦、杏花浦、石人汪、橐驼湾、乌骨江八百里。”吴承志《贾耽记州边入四夷道里考实》谓:石人汪,庄河口外石城岛。即今
明宣德三年(1428)置,属东乡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东南。清雍正十三年(1735)废。明宣德三年(1428年)置,治今湖北省宣恩县东南。属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清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