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花河
在今陕西山阳县东。东流至丹凤县南入丹水。《方舆纪要》 卷54山阳县: 两河 “至县界竹林关,有银花河流合焉,因称两河。《志》 云,银花河在县东八十里”。
在今陕西山阳县东。东流至丹凤县南入丹水。《方舆纪要》 卷54山阳县: 两河 “至县界竹林关,有银花河流合焉,因称两河。《志》 云,银花河在县东八十里”。
在今山东鄄城县东北,古黄河道北四里。《诗经·国风·邶·新台》 诗序: “新台,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 《水经·河水注》: “河水又东径鄄城县北……北岸有新台,鸿基层广,高数丈,卫
亦作望苍坝。即今四川旺苍县。1941年于此设旺苍设治局,1945年改为旺苍县。
在今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东北。《魏书·太祖纪》:天赐三年(406)九月,拓拔珪“壬午至漠中,观天盐池;度漠,北之吐盐池”。古湖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东北。北魏天赐三年(406年)拓跋珪北巡至此。
南朝陈改衡州置,治所在含洭县(今广东英德市西北浛洸镇)。隋开皇九年(589)改为洭州。南朝陈改衡州置,治含洭县(今广东英德市西北浛洸)。辖境相当今广东省英德、清远、佛冈一带。隋开皇九年(589年)改为
一名白草坝。在今四川北川县西北小坝羌族藏族乡一带。《方舆纪要》卷73龙安府平武县:白草寨在“府西南四百里。亦曰白草坝,番寨也。《志》云:白草番东抵石泉县约七十里,西抵南路生番,南抵茂州番,北抵平武界,
元至元中改永顺州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老司城。至大三年(1310)改为永顺等处安抚司。元至元中改永顺州置,治今湖南省永顺县东南。属四川行省。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部及北
唐南诏中心区十赕之一。治所在太和城(今云南大理市北十里太和村一带)。辖境约当今云南大理市西洱河以北一片。《新唐书·南诏传》:“夷语山陂陀为和,故谓太和。”《元混一方舆胜览》:“赕,汉语府也。”大理废。
唐武德二年(619)置,治所在芮城县(今山西芮城县)。辖境相当今山西芮城、平陆二县地。贞观元年(627)废。
在今云南路南彝族自治县西北。《方舆纪要》 卷115路南州: 照镜山在 “州西北二里。山前有池如镜,倒影其中”。
即今四川都江堰市东南聚源镇。民国 《灌县志》 卷2: 聚源场 “亦名新场,在治东十七里,当进省通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