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即此。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辖境相当今湖南东部、南部和广西全州、广东连县、阳山等地。东汉改为长沙郡。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以长沙郡置,封吴芮。治临湘县(今湖南省长沙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全部、湖北省南境小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小部和广东省阳山、英德以北部分及江西省西境一部。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年)国除为长沙、桂阳、武陵三郡。景帝二年(前155年)以长沙郡复置,辖境逐渐减缩。东汉改为长沙郡。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刘邦封吴芮为长沙王,即此。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辖境相当今湖南东部、南部和广西全州、广东连县、阳山等地。东汉改为长沙郡。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以长沙郡置,封吴芮。治临湘县(今湖南省长沙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全部、湖北省南境小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小部和广东省阳山、英德以北部分及江西省西境一部。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年)国除为长沙、桂阳、武陵三郡。景帝二年(前155年)以长沙郡复置,辖境逐渐减缩。东汉改为长沙郡。
即今江苏姜堰市。《清一统志·扬州府二》: 姜堰镇 “在泰州东四十五里。运盐河所经”。1949年泰县迁治于此。1994年改设姜堰市。在江苏省姜堰市中部偏东。市人民政府驻地。面积67平方千米。人口16.6
唐建,属静州。在今四川茂县西北。开元时为静州治。《寰宇记》 卷81静州: “开元时理在清边县,在今郡南六十里清边故城是也。”
即岳山。 在今山东泰安市北泰山。《汉书· 郊祀志》: “岳壻山之属为小山川。”清金棨《泰山志》 引 《黄溍笔记》: “俗称妇翁曰泰山。说者以为泰山有丈人峰,故有是称。然
唐武德三年 (620) 置,治所在襄安县 (今安徽巢湖市)。七年 (624) 废。(1)唐武德三年(620年)置,治襄安(今安徽巢湖市)。辖境相当今安徽巢湖市和无为县西北地。属淮南道。七年废。为巢县。
唐置,在今新疆玛纳斯县东南乐土驿附近。《新唐书·地理志》:北庭大都护府“有乌宰守捉”。
水名。一名瀵水。即今陕西合阳县西金水沟。《诗经·大雅·大明》: “在洽之阳。” 指此。《清一统志·同州府一》 引 《县志》: “洽水在今县西北三十里。源出梁山西峪,东南流经县南,注于黄河。汉永平间流绝
唐贞观五年(631)置,后属羁縻穹州。治所在今四川黑水、红原县境。后废。
即今黑龙江省龙江县南景星镇。《清史稿·地理志》 龙江府: “官商路二: ……小五明马屯达景星镇。” 1915年于此设景星设治局。在黑龙江省龙江县南部。面积367平方千米。人口4.6万。镇人民政府驻景星
即今贵州织金县西南务卜村。清设务卜汛,有外委驻此。
即梅仙山。在今福建建瓯市南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