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考试制度。明朝士子进入府、州、县儒学的考试制度。以每年一考,故名。又称“岁考”。考试由提学官主持,合格者方准入学,即由童生而成为生员(俗称秀才)。清制: 由各省学政巡回所属州、县主持,凡府、州、县学之
宋朝内侍官名。隶入内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内品上、入内内品下; 隶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官制用语。行施政令,执掌政务。《史记·周本纪》:“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坊官,掌鹰犬、海东青鹘之类。管辖五坊人户。设五坊使等职。官署名。唐置,掌养鹰狗等。《新唐书百官二殿中省》:“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鵰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
官署名。金朝军事机构。统领侍卫亲军。海陵王贞元元年 (1153) 设。正隆五年 (1160)罢,以所掌付大兴府。后侍卫亲军分隶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六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订礼部仪制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稍置一人,掌本稍行政事务,下设稍正上士、稍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