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黜陟法
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制定,据《魏书·文帝纪》的记载,其内容为:“三载一考, 考即黜陟。……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上上者迁之, 下下者黜之, 中中者守其本任。”宣武帝时将接受考课的官员分为任事官与散官两类,任事官三年一考,散官四年一考, 以决定升降等第。明帝元年(公元525年)又改任事官为一年一考。
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制定,据《魏书·文帝纪》的记载,其内容为:“三载一考, 考即黜陟。……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上上者迁之, 下下者黜之, 中中者守其本任。”宣武帝时将接受考课的官员分为任事官与散官两类,任事官三年一考,散官四年一考, 以决定升降等第。明帝元年(公元525年)又改任事官为一年一考。
“刑狱贼曹参军事”省称。参见“刑狱贼曹参军”。
官名。南朝梁置,有丞。西晋有中黄藏、左藏、右藏令,管理金帛库藏,皆属少府。东晋以后不置。至梁始置此职,属少府卿,左、右藏令则属太府卿。陈沿置。隋则沿北齐制,称黄藏令。
官署名。辽朝置。王子院下级机构。管理王子班郎君。设详稳管班事。
官名。掌掖廷门户的警卫,见《汉书·外戚许皇后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掌治疗肿疡、溃疡、金创、折伤等外科疾患,下设疡医中士,疡医下士等佐之。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参事、处员、书记官、书记等员。参事承国民政府委员会之命,分办或合办特交事件,并得随时拟具政务革新意见,提交参事会议讨论,并向国民政府委员会建议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后加置,隶秘书省,置四员,从六品,为秘书郎副贰。官名。隋炀帝时置秘书佐郎,以为秘书郎的副职,唐废。
见“大臣”。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名义长官,常阙而不除。
枢密副使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