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各公主府家令司而置。设司正一人,司副一人,以宦官充任。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各公主府家令司而置。设司正一人,司副一人,以宦官充任。
官署名。清末置,是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清廷筹备立宪,于九月通谕设立各省咨议局。次年六月,宪政编查馆奏定《各省咨议局章程》,由上谕通令各省迅速举办,到宣统元年(公元1909
官名。三国吴置。统无难士,负责侍卫帝王,亦用于征战。分置左、右部,各以无难左、右部督领之。地位颇重要,孙虑曾以右将军为之。官名,三国时吴置,掌护卫皇帝,领无难士。《三国志·吴书·孙和传》:“权欲废和立
官名。辽朝置。掌东京舍利军马。
官制用语。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周书·王勇传》:“(新阳郡公王勇)又论讨茹茹功,别封永固县伯,邑五百户。时有别封者,例听回授次子,勇独请封兄子元兴,时人义之。”②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宣政院。设于世祖至元初年,原设府地点不详,至元六年(1269)迁到河州(今甘肃临夏),掌管朵思麻(脱思麻,今青海东部)地区军民政务。又称朵思麻宣慰司,简称吐蕃宣慰司。置宣慰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牌印局。见“著帐局”。
官名。唐置,见“盐池使”。
①宋、辽、金、元“参知政事”省称。②官名。明朝各布政使司置,从三品,位在布政使之下。分左、右,无定员,随事增减。掌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驿传、水利、抚民等事。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置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长兄洪仁发为安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安”,始有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卢沟桥,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