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廷御史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职掌不详。见《通典·职官一八》。
官名,三国魏置,掌纠察非法,位七品。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职掌不详。见《通典·职官一八》。
官名,三国魏置,掌纠察非法,位七品。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吏。丞相府分曹办公,每曹长官为掾,掌曹事,副长官为属,佐掾掌曹事。《汉书·严延年传》:“其父为丞相掾,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后为丞相掾,复擢好畤令。”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下分三库,属太常寺。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副使、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掌百官朝服及诸司礼衣,仪仗,遇大礼则出借,礼毕收回。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殿中省。
官名。①汉朝郡府属吏,地位较尊,不领具体职掌。《后汉书·周磐传》:“太守韩崇召(蔡顺)为东阁祭酒。”②王府、公府、丞相府、将军府僚属。东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为司空时置,《三国志·邴原传》引《原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常寺。掌武成王庙春秋祀享。章宗泰和六年(1206)始建武成王庙,七年以金功臣配祀,大安元年(1209)置署。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由郊社署令、丞兼任。官署名,金朝置。掌
官署名。清置,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掌理八旗合办事务,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验放六品以下官员;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财赋。顺治十六年 (1659)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宗室郎中、堂主事各一人,掌档案文移。下设经会、粮储、农田三司,分掌泉货、谷糈、田亩诸事,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
官名。见“上林丞”。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掌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阁务。有事故时,由承宣厅长代理。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