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称教官为教职。清代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三·钱大昕》:“自以不习吏事,就教职,选授江南府学教授。”
官名。金朝始置,为文散官。完颜亮天德二年 (1150)由奉德大夫改。从五品下。元朝改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初授。官名。金朝文阶官,从五品下叫朝列大夫。元朝升为从四品;明朝为从四品初授之阶。见《金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事。章宗泰和八年(1208)罢;宣宗贞祐 (1213—1217) 间复置,兴定六年 (1222) 改司农司。元世祖中统二年(1201)置,后改司农司。
官名。宋朝一路至数路地区之统兵官,掌招抚讨伐事务,不常置。辽、金、元三朝为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长官。辽招讨使负责统领编入军籍之俘降军兵,金招讨使掌招抚征讨及接受贡纳、颁给赏赐等事,元招讨使掌招抚征讨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二、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三、工人教育事项;四、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五、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六、工人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子率更寺。员额二十人,在掌漏率领下掌漏刻之事。
官名。墐,是路冢。《周礼》秋官之属有蜡氏下士四人,掌理埋葬尸体等事。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墐中士,正二命;掌墐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勋官号。 北周置, 《周书·于翼传》:“子诠,上仪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隋朝为从四品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初杂用隋制,高宗咸亨五年(674)以其比上骑都尉。勋官名,隋置,秩正五品
①周朝特指诸侯死于君位。《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公薨于路寝。”②唐朝三品以上职官死称薨。《新唐书·百官志》:“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秩六百石,领员吏四人,卫士十五人,职掌守高庙,案行扫除。官名,汉置,属太常,俸六百石,掌守庙、案行扫除。无丞;吏员四人,卫士十五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