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也写作鉤盾、钩盾,汉置,属少府,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汉书·五行志第七下之上》:“谓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官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属官,分别称为典天更、典东更、典北更、典翼更。
会 即“第二届国会”,见该条。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
周朝称卿大夫家臣之长。别称“家宰”。《诗经·小雅 ·十月之交》: “家伯为宰。”
官名。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顺治元年(1644)设,初定十五人,继裁五人。正九品。雍正七年(1729)裁。
参见“太弟中卫率”。
官名。北魏置。选用文学之士,多作为起家官。《魏书·崔浩传》:“(浩)弱冠为直郎,天兴(398—404)中,给事秘书,转著作郎。”
官名。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司市属吏。掌理市场治安秩序。《周礼·地官》: “司虣,十肆则一人”,“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者,以属游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顺治元年 (1644) 设。乾隆十四年 (1749)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掌稽核江南刑名,稽察户部、宝泉局、三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