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县官所出文告,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
①唐、宋官职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宋朝沿唐制,于西、南、北三京设。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自哲宗元
官名。唐朝少府监互市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五监,国子、将作、少府、长秋四监所置,掌判监事,都水监初置为次官,五年改为掌判监事。唐朝五监沿置,俱掌判监事、军器监初为掌判监事,玄宗开元十六年(728)以后为次官。隋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邪马壹国,其长官称伊支马,次曰弥马升。《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南至邪马壹国,女王之所都……官有伊支马,次曰弥马升,次曰弥马获支,次曰奴佳鞮。”
官名。北齐皇后之母位号,视第一品,班在长公主之上。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名。唐置,属集贤院,以学士充任,掌修史之事。
官署名。南宋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分掌有关事务。
官名。①唐朝十六卫之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宋朝环卫官之左、右金吾卫上将军统称。②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二阶。金朝为正三品中;元朝为正二品,宣授。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正三品中,位在龙虎卫上将军下,骠骑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