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法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晋书·慕容垂载记》: “ (慕容) 俊将图兼并之计,以慕容恪为辅国将军,慕容评为辅弼将军,阳鹜为辅义将军,慕容垂为前锋都督、建锋将军,简精卒二十余万以待期。”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领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师教育行政事宜。辖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另设译官任翻译。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京师督学
官名。北魏前朝置。掌畜牧事务。奚和观以龙骧将军领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官制用语。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殿试,始分进士为甲、乙两等。太平兴国八年,分为三等,称三甲,其第二等称二甲。宋朝时每科所分甲数及每甲所取人数皆不固定。太宗端拱元年 (988)、二年取进士皆未
使职名。镇守一方之军事长官,多以经略使、节度使兼。唐武则天长寿三年(694)曾诏诸军经略、镇守大使以一子为宿卫。玄宗先天二年(713)甄道一除幽州节度、经略、镇守使。肃宗乾元二年(759)置陕虢华节度
官名。三国吴、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以建康为京县,以建康令及丞为正副主官,属丹阳尹。《隋书·百官志》谓陈建康令秩千石,第七品。
官名。春秋晋置。上军将之副职。晋国军制分上、中、下军,皆设将、佐。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即“南大王院”。
官名。评亦作平。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末魏建国初置,魏文帝黄初元年(220) 改为廷尉评。北魏置。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一员,正六品。隋朝沿置,正六品下,掌审核刑狱,文帝开皇三年(583)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