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二千石长吏

二千石长吏

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后汉书·光武帝纪》:“所到郡县,辄见二千石长吏三老官属。”注:“二千石谓郡守,长吏谓县令长及丞尉也。”

猜你喜欢

  • 冢司土

    官名。西周置。为师旅中掌管土地事务的长官。《曶壶铭》: “王乎(呼)尹氏册命曶,曰‘更乃祖考作冢司土于成周于八师。’”参见于省吾《略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和‘八自’及其屯

  • 东市署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 军器坊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军器坊兵马之事。置详稳、都监等职。

  • 同知宣徽使事

    官名。为宣徽院的佐官。辽北面朝官北南宣徽院分别置同知北院宣徽使事与同知南院宣徽使事。位在宣徽副使之下,同知宣徽院事之上。

  • 三司修造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以推官或巡官领之,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修治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多归将作监。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

  • 肃政厅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 通直散骑侍郎

    官名。东晋元帝太兴元年(318)使员外散骑侍郎二人与散骑侍郎通员当值,故名。后增至四人,属散骑省。职同散骑侍郎,参平尚书奏事,兼掌侍从、讽谏,地位较高。南朝属集书省,宋以后地位渐低,常授衰老之士,多为

  • 右治狱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 禁防曹

    官署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南齐沿之。

  • 冶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