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王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南王、北王为二等王;后期以军事统帅忠王李秀成、侍王李世贤为二等王。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南王、北王为二等王;后期以军事统帅忠王李秀成、侍王李世贤为二等王。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士兵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兵(3)”。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都上士”。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管理南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以及巡察等事务。以南部尚书为长官,下设有南部大夫、南部长、南部令、南部郎、南部主书等属官,以及由内廷派驻的南部给事中、给事等,亦有以他职兼理曹事
官名。北魏置。掌宗庙的看守和日常清扫。参预考定朝仪典章。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末载。
官名,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列于内署(见《后汉书·孝灵帝纪》);俸六百石,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色。见《后汉书·百官志》。
见“庶吉士”。
官名。金朝教坊阶官,为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秩正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上,称舒和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所管事宜。
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