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师地方审判厅

京师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朝末年置,掌审判,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其官有:厅丞一人,从四品。刑科、民科推事官三十人,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检察长一人,正五品。检察官五人,正六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于京师内外城各设一地方审判厅。原隶民政部的京师内外城预审厅并入。以厅丞一人为主官,秩从四品;下设民科、刑科推事三十人(民、刑第一、第二庭俱各六人,第三庭各三人),秩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录事十四人。本厅审判,于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以推事三人会审,采取合议制。附设检察厅与看守所,以掌检察事务与看守待决人犯。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地方审判厅,惟改厅丞为厅长,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地方审判厅相同。参见“地方审判厅”。

猜你喜欢

  • 诸军详稳

    武官名。辽置, 见“诸军详稳司”。

  • 省林务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级林业行政管理机关,其名称多不相同,黔、甘、川三省于建设厅内设林务处,粤于建设厅内设森林局,苏设林务局,皖分五区、湘分三区,设森林局,豫、冀各分五区,设林务局,均属建设厅。

  • 高等巡警学堂

    专科学校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庆亲王奕劻在筹办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之时,即与顺天府日本警务衙门事务长官川岛浪速订立合同,创办警务学堂,隶工巡总局,这是我国警察教育的开端。警务学堂以川岛为监督

  • 惠民司

    官署名。金朝属礼部。掌发卖汤药的慈善机构。长官为令,秩从六品。下设直长、都监等官,秩正八品、正九品。曾设丞一员,后罢。官名,金朝置。掌修合发卖汤药。其官有令、直长、都监。属尚书礼部。见《金史·百官二》

  • 理番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甘肃、四川、云南、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厅之长官。掌理所属“番户”事。正五品。

  • 小司右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右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仍为属官。隋

  • 弼德院秘书厅

    官署名。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 委员会主席

    官名。国民党政府所设的委员会中有的以主席为主官,如国民政府所属的首都建设委员会,地方政府所属的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

  • 百执事

    百官,群吏。《尚书·商书 ·盘庚》:“鸣呼!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国语·吴语》:“王总其百执事。”韦昭注引贾侍中说: “百执事,百官。”

  • 玉局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由玉匠局改置。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五年,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琢磨玉器的匠人。其官有提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