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长一人,秩正四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四人(从五品),典簿、主簿各一人,九品录事二人。北洋政府沿设,与高等审判厅相配置,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高等检察厅相同。参见“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长一人,秩正四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四人(从五品),典簿、主簿各一人,九品录事二人。北洋政府沿设,与高等审判厅相配置,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高等检察厅相同。参见“高等检察厅”。
又作“朝庭”。①帝王议政之所。《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庭,便便言,唯谨尔。”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②指天子。《后汉书·王允传》:“朝廷幼小,恃我而已。”李贤注:“朝廷,谓天子也。”1、天子皇
官名。东汉顺帝汉安元年 (142)始置,员一人,秩六百石。官名,汉置,为承华厩长官,属太仆,掌管厩中政令。《后汉书·百官志》“太仆”条注引《古今注》说:“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正四品。
唐五坊之一,以鹘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统领大帐皮室军之北皮室军。设详稳。亦称“北皮室军详稳司”。参见“大帐皮室军”。
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地位次于营造司。见“工务部”。
官名。契丹北面官,掌北面官审讯犯人之事。
官名。秦及西汉属太仆,主闲驹监,掌皇帝所用马匹,有丞。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属太仆,为闲驹监长官,主闲驹监,佐官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闲驹监”条。
官文书名。宋朝皇帝遣使慰问群臣、进贡使者,或有所赐与,由翰林学土撰“口宣”。采用四六句文体,文首多云“有敕”。
秘书省著作郎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