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警卫总司令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回师北京,派鹿锺麟为京畿警卫总司令。十一月三日,由摄政内阁任命;次日裁撤原设的京畿卫戍总司令。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京畿警卫总司令部暂行条例》,规定总司令直属临时执政, 暂辖二混成旅。司令部分置参谋、秘书、副官、军需、军法五处, 各以处长为主官。另有稽查员二十人,探访员一百人。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冯玉祥回师北京,派鹿锺麟为京畿警卫总司令。十一月三日,由摄政内阁任命;次日裁撤原设的京畿卫戍总司令。次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京畿警卫总司令部暂行条例》,规定总司令直属临时执政, 暂辖二混成旅。司令部分置参谋、秘书、副官、军需、军法五处, 各以处长为主官。另有稽查员二十人,探访员一百人。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置,隶太常寺太庙署,守视阴室。官名。隋太庙署置阴室丞,掌守护阴室。
官名。金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改宗室将军为司属,置令及丞,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分设于中都、上京、扎里瓜、合古西南、梅坚寨、蒲与、临潢、泰州、金山等处,管理在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的工业筹划与利用。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原料、工厂设备、交通三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
官署名。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掌稽检满、汉文武官员俸银、俸米之事。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兵部所属分左翼、右翼二科,亦设经承二人,办理厅务。官署名。清置,属吏部稽勋清吏司。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
武官名。清置,为火器营的主官。见“火器营”。
官名。工部水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司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省,寻置承务郎,其职相同。唐高宗武德三年(620)复置,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司水员外郎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置太禧院,秩正二品。二年,改太禧宗禋院。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属秘书省司天台,正五品上,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秘书省太史局。元朝以春官正兼,正五品,隶太史院。明朝沿置,
官名。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官名合称,西汉末年王莽置,五威四关将军指五威前关将军,掌守绕霤之固,南挡荆楚,扬威于前。五威后关将军,掌守上党壶口,北挡燕赵,尉睦于后。五威左关将军,掌守崤函,东挡郑、卫,扬威于左。五威右关将军,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