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身
宋朝吏部发给官员的功过历。又称付身文字、付身文书。由官员随身携带,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 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 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指挥等。
亦称“付身文字”或“付身文书”,为宋代吏部四选发给任差遣官员的功过历,须随身携带。以备上级官府批写其在供职期内的事状。批写的内容包括该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指挥等。
宋朝吏部发给官员的功过历。又称付身文字、付身文书。由官员随身携带,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 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 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指挥等。
亦称“付身文字”或“付身文书”,为宋代吏部四选发给任差遣官员的功过历,须随身携带。以备上级官府批写其在供职期内的事状。批写的内容包括该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指挥等。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南宋初置,隶宣抚司,掌招纳沦陷区军民。
即“小吏部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乾隆五十九年(1794)增设。初为四人,嘉庆十七年(1812)定为六人。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由捐纳出身者用此称。候补候选改入捐班人员,其官阶班次业经更易,仍俟该员赴选文结或注册呈结到部后,扣限铨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彝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陆海军总参谋部。宣统三年 (1911) 改军谘处设。其职掌为上承诏命赞襄军谋,凡经武要略之政皆汇焉。置军谘大臣二人,掌府事。辖总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六厅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甲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办理赦典,颁降条款,清理广狱,并复核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五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