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汉书·景帝纪》:“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吏)偕上。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官署名。元置,属詹事院。设官有提点、大使各一人。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署名。辽朝永兴宫所属机构。掌马群畜养蕃息之事。置侍中、敞史等职。
见“四门直讲”。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掌理典试事务。
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说:“梁制司农卿视散骑常侍,主上林令,又管乐游北苑丞。”陈因之。
官名。南朝梁置,郡县属官,职掌送离任长官至京师或其他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