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推
任官制度。明朝定凡重要官职,多召集内阁、吏部、九卿、科道会官推举,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
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初因明廷推之制,内自大学士至京堂,外官督抚藩臬,由廷臣会推。后来停止会推,用开列题请的办法任用。
任官制度。明朝定凡重要官职,多召集内阁、吏部、九卿、科道会官推举,然后由皇帝决定任命。
清代任用官员的方式之一。初因明廷推之制,内自大学士至京堂,外官督抚藩臬,由廷臣会推。后来停止会推,用开列题请的办法任用。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职掌、设官同“左二护军府”。
县级行政官署。战国、秦、汉皆称。即县官署、县衙门。汉朝郡国行政官署称府,县官署称廷。《后汉书·郭太传》:“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
官名。金置典给署,属太府监。本为勾盾署,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更名。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以令为主官,旧称钩盾使,从六品;下设丞(旧名钩盾副使)、直长。
宋朝“通判”之别称。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如长史、别驾、通判等。庚亮《答郭豫书》:“别驾旧与刺史别乘,其任居刺史之半。”杜甫《杜工部草堂诗笺》十六《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诸侯非弃掷,半刺已翱
文书名。①指下言于上之文书。始见于汉。三国沿制,除言密事得皂囊盛外,余皆启封。唐朝定为以下达上之制,上于天子。宋朝以后渐成重大吉庆祥瑞及称谢恩典的专门上书。逢正月皇帝不受朝及喜庆祥瑞之事或群臣奉上尊号
见“三部勾院”。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夏官府司勋下大夫所属有司录上士,正三命;司录中士,正二命。职掌不详。
官制术语,指“清官”中的等级。北魏孝明帝末,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令委派不得人,上疏称:“但郡县选举, 由来共轻, 贵游㑺才, 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
文书名。清朝内阁撰文中书所起草的诏书定稿。系用折纸誊写,并在折面上书“诏式”二字,以便进呈皇帝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