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制用语。官吏调任曰转。指转任与原品秩相同的其他官职,或同职而仅调换任所,并无升级或降职之意。汉朝尚右黜左,故官吏降职亦称左转。唐朝为改官形式之一,多由品同职重官转为品同(或稍低)职轻之官。宋朝官员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宫中绘有彩画的堂室,也称画室。《汉书·成帝纪》:“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参看“画室”条。
有官职者之封邑。《左传·昭公十六年》:“有事于山,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清朝铨选制度之用语。即额定之官职,经正式任命者。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清朝定制,以额定的官职,经正式任命者为实缺,其委派署理者为署缺。
官署名。金朝宫师府置,正八品,掌太子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七品,掌冠带衣服、左右给使之事。佐官有侍丞,正八品。
官名统称。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仿唐制置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官,以三卫郎 (后改三卫侍郎)一人为长官,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其下分置三卫博士、三卫主簿,亲卫、勋卫、翊卫郎及中郎。皆以贤德、勋戚
官名。同“作册”。西周置。史官。《史记·周本纪》: “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官名。唐朝司农寺诸屯副长官,每屯置一或二人,从八品下,佐屯监掌本屯稼穑之事。宋初仅存空名而未尝除授,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废。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