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侯国官

侯国官

官类名。侯国既是政区,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的组织形式之一,其地位相当于县。汉初实行郡县与分封的双轨制,列侯的封国称为侯国。分封功臣为列侯,其目的也和封同姓王一样,都是为了拱卫汉代的中央政权。西汉侯国是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有的侯虽仅食一乡,然皆脱离原来的县而独立为侯国。至东汉时,除县侯外,还有都乡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各级,都乡侯以下不再从原来的县划出而另立为国,仅食封户的租税而已。至于侯国的官制,西汉初,侯在其国内可以自行设置官吏,征收赋税;至武帝时改侯国令、长为相,由中央直接派遣,主治民,对列侯不称臣,但将其应得户租交与列侯。由于武帝以后取消了侯国自置官吏、征收赋税的权力,而由朝廷直接控制的侯国相来治民,相以下的官属当与县同,是上属于郡国的独立系统,因而相并不是侯的臣属。侯的官属惟有家臣,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西汉时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马、门大夫五职,东汉时裁省行人、洗马、门大夫,仅留家丞、庶子两职,其所食封户不足一千的则仅置家丞一人。三国魏沿置侯国,其设官有相,职如县令;家臣有家令、家丞、傅、监国谒者、庶子、文学等。晋与南朝亦置侯国,以相当县令、长之职;家臣之制不详。自汉武帝以至南朝,名义上虽置侯国,其实侯只是寄食所在县邑的一个寄生阶层;北朝的侯则惟有食邑,连名义上的侯国亦不设。

猜你喜欢

  • 掌礼司

    官署名。清置,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掌本府祭祀、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 肃政厅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 掌墓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掌墓中士佐官,正一命。

  • 在宋、辽,金,元,明的某些官署中,设“某官”,又设“同某官”,这“同某官”的职掌与“某官”同,而品位低于“某官”。如“某官”为该官署的长官,这“同某官”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而品位低于“某官”,或为副长

  • 大羽真

    官名。北魏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四《陆绍墓志》: “(绍) 曾祖大羽真、南部尚书、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诸军事、定州刺史,酒泉公。”参见“羽真”。

  • 散县公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侯同为从二品。

  • 司竹副监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 ①担任。出仕。《礼记·内则下》: “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②职事。《班簋铭》: “更虢成公服。”《尚书·周书·旅獒》:“无替厥服。”③周朝划分的封国区域。《周礼·夏官·职云氏》: “乃辨九服之邦国。

  • 储材馆

    见“育胄馆”。清末培养外交人才的专门学校。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闰四月置,属外务部。设提调、帮提调各一人,由本部司员内选派。文案一人,办理一切文牍;支应一人,办理一切经费收支;庶务一人,办理一

  • 遂法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