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部卿
官名。渤海国官,右六司信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比仆射)下。
官名。渤海国官,右六司信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比仆射)下。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国军制百人为行,行的长官称行头。《国语·吴语》: “陈士卒百人以为彻行、百行,行头皆官师。”
官名,汉置,为公府奏曹副长官,佐掾掌奏议事。参看“奏曹”、“奏曹掾”条。
官名。西汉置,东汉属太仆,秩六百石。主皇帝乘舆及厩中诸马。官名,汉置,俸六百石,掌乘舆和厩中诸马。西汉时五丞,东汉无。属吏十七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参见“太弟中卫率”。
官名。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满洲、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掌督捕逃人事。康熙二年(1663)改隶兵部。三十八年,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遂裁。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署名。十六国后凉、后燕均置,设尚书为长官。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此为十二部之一,隶尚书省,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掌道事。初为掌道,乾隆十四年 (1749) 确定本道职掌。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三人,皆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四品。同年罢。参见“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