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日历所修撰
见“修日历所”。
见“修日历所”。
官名。即度支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员外郎。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名称各有不同,川、康、黔、粤、陕、甘、湘、鄂、晋、豫、浙、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云南
官名。辽朝置,掌引导臣僚进见皇帝等事。
即“物林大”。
官名。见“司属寺”。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官名。北魏置。《北齐书·杜弼传》:“孝昌(525—528)初,除太学博士,带广阳王骠骑府法曹行参军,行台度支郎中。”职掌略同度支郎中。隋朝行台省设度支侍郎,职掌与此同。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公布《诉愿条例》,后来改称《诉愿法》;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公布了新的《诉愿法》,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复加修订。
即“兀刺赤”。
即“博尔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