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 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侍中、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
官署名。辽朝置、驻守东京,统领契丹、奚、汉、渤海四族人组成的一支军队。
官名。周朝置。掌镞矢制造的工官。《周礼·冬官 ·矢人》:“矢人为矢。”
官名。十六国乞伏述延置。为统兵武职。《晋书· 乞伏国仁载纪》: “(述延以)斯行乌埿为左辅将军,镇蔡园川。”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州部属吏。从事原用作动词,意为差事,非官名。汉元帝初,使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设吏员,治中、别驾、诸部从事,秩皆百石。自此始为官名。东汉因之,称从事史,皆为州部长官自辟。三国、晋,南北朝沿置,名目不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本为汉代察举科目。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诏举,苏晋等五人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