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级调用,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年老、有疾者休致。凡官贪者、酷者则特参,不入于六法。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级调用,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年老、有疾者休致。凡官贪者、酷者则特参,不入于六法。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从七品,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
1、古代诸侯自己谦称“寡人”,意思是“寡德之人”。《礼记·曲礼下》:“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疏:“寡人者,言已是寡德之人。”2、诸侯的夫人也自称寡人。《诗经·邶风·燕燕》:“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弓箭矢镞的收藏与颁发,为缮人、槀人诸官之长。《周礼·夏官》: “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司玉下大夫。
官名。即常平令。
见“礼仪院”。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三等。武职正五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制: 每旗九十人,共二百七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二甲得选授十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国史院遂改称“内翰林国史院”,长官称“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名。南诏望苴蛮官,代王裁处,以付六曹。
官名,汉朝齐置,掌宫阁屯卫兵。《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秦)信谓左右阁都尉曰:意以淳于同马病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