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郎主事,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主管某方面事务。《后汉书·范滂传》:“迁光禄勋主事。”参看“光禄勋”、“主事”条。
官署名。清朝制度,每年由御史一人、工部司员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共同组成管理街道厅,掌管京城的道路沟渠。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西汉时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将领。《汉书·西域传·单桓国》:“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中等官佐”。
见“云麾使”。
见“小匠师下大夫”。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吏三差之一。凡由吏部选授,则为注差,由户部疏名上请,则为题差,本部札委则为部差。任期为三年、一年或三个月。
官署名。①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设郎中等官,职掌有关山泽、园囿、草木、鸟兽之政令,掌其出产、供应之节制,禁人随意采猎。西魏末至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府,遂为地官府诸司之一,设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金、元掌河仓漕运之官。金设提举、同提举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勾当官掌催督起运纲船。吏员有司吏、孔目官、公使、押纲官等。凡河漕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带管勾漕河事。漕运司
官名。北魏置。东魏、西魏、北齐、唐朝沿置。亦称“行台郎”。为行台诸曹郎中的泛称,各曹皆冠以曹名。有时以称不理具体曹务的官员,如卢光在西魏时任之,专掌书记而不理具体曹务。唐初,定为从五品上,高祖武德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