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寺署
官署名。北魏始置。北齐沿置,设令、丞,隶鸿胪寺。管理佛教寺庙僧侣。辖僧祗部丞一人。
官署名。北魏始置。北齐沿置,设令、丞,隶鸿胪寺。管理佛教寺庙僧侣。辖僧祗部丞一人。
官名。即弩坊令。
官名。原为平准令,东汉属大司农,秩六百石,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色。有丞一人。灵帝熹平四年(175)改中准令,使宦者任之,列于内署。官名。东汉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使宦者为令,俸六百石,掌平准物价,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高昌、龟兹等国传入的音乐、舞蹈的演出及其人员的管理,下设典夷乐
官名。隋朝内史省属官,置八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减为四员,十二年改名内书舍人。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舍人,三年改中书舍人。参见“中书舍人”。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官名。隋文帝置主爵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主爵员外郎”,参见该条。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集贤殿直学士,以六品以下官为之,掌刊辑经书,地位次于学士。元集贤院亦置直学士,员额二人,从三品。地位在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
春秋晋国将田地分给士作为俸禄的形式。《国语·晋语四》:“士食田。”西周春秋前期士可以得到封赐的食田, 以为其生活来源,如《国语·晋语四》所说:“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春秋前期, 大夫的家臣亦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