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彩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功,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彩,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正七品,永乐(1403—1424)后其职尽移于宦官。
(1) 宫中女官名。见“司彩”。(2)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主办旗帜与绸饰之物。分别称为典天彩、典东彩、典北彩、典翼彩。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功,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彩,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正七品,永乐(1403—1424)后其职尽移于宦官。
(1) 宫中女官名。见“司彩”。(2)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主办旗帜与绸饰之物。分别称为典天彩、典东彩、典北彩、典翼彩。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的《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该会掌水利经费的筹备及保管,水利经费用途的监督及水利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核。
官名,东汉置,为郡太守属吏,掌簿录书记。《三国志·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年十八,郡属户曹史主记主簿。”
尚书台、御史台等官署的属吏。《晋书·艺术·戴洋传》: “吴末为台吏,知吴将亡,托病不仕。”《旧五代史·职官志》: “(御史中丞卢文纪) 令台吏谕以旧仪相见。”
官名。北周置。《北史·皮景和传》:“(皮信)降周军,授上开府、军正中大夫。”一说属夏官府。多省称为军正。下设军正下大夫以佐其职。正五命。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即附学生员的简称。明初凡生员均食廪米,其后增广名额,增广者不食廪米,因此生员始有康生、增生之分,后在增生之外再增名额,称为附生。清沿明制,初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均称附生,以后经岁、科两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会同办理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官名。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北洋政府沿置,一般为简任官。次于督
官名。见“昭玄寺”。
官名。战国魏置。卿大夫侍御家臣。《战国策·魏策一》: “痤有御庶子公孙鞅。”官名,即中庶子,周、秦、汉皆置,为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官。参看“中庶子”条。
见“邸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