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礼院总务厅长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简任。掌领本厅事务。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简任。掌领本厅事务。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汉沿秦制,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7年)以前,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入吏亦须有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参见“市自治制”。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署名。元置,为侍卫亲军中主要以色目军士组成的军事机构。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依贵赤、唐兀二卫之例设置, 秩正三品。其设官累有变易,后定置达鲁花赤一人,都指挥二人,俱正三品;副都指挥二人,秩从三品
官名。唐朝陪都洛阳实际行政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升河南府长史置,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务,东都牧缺,则行其事。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唐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元稹等十六人及第。宋于真宗、仁宗时诏举。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门下省通进司。职掌不详。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宰相府长官。分左、右。皇族四帐世预其选,始于神册六年(921),太祖以其弟苏为南府宰相。但以后国舅族及汉人任此职者亦不少。官名。契丹遥辇氏八部分为北府与南府两个集团。南府以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