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之佐。协掌廪饩薪炭之事。宋沿置, 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之佐。协掌廪饩薪炭之事。宋沿置, 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主平衡市上物价,使相依准。其下设平准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皆置,各一员,视从二品。炀帝即位废。
官名。见“翰林学士承旨”。
学官名。掌教授县学生员。参见“县学”。
黄帝时的六个大臣:蚩尤、大常、奢龙、祝融、大封、后土,六人分掌天地四方。见《管子·五行》。
官名。三国吴置,掌占候之事。孙皓时陈训曾任此职,见《晋书·艺术传》。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官爵品级。《史记·秦始皇本纪》: “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秦制,以战争中斩敌之首加爵,斩敌一首加爵一级,斩敌十首,即为十级。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①得到君王宠幸的内官。《左传·僖公十七年》: “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杜预注:“内宠,内官之有权宠者。”②指宠幸的姬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