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承宣厅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颁发谕旨、法律、法令,收发呈递折奏,请用御宝,收掌阁印、文牍,以及会计、庶务诸事。置厅长一人,副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
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掌颁发、典守谕旨及法律命令,收发呈递奏折、文移,办理阁议事件,管理图书、档案,收掌请用印信,以及会计、庶务事宜。以正副厅长为主官,下设佥事、艺师、艺士、录事等员,分理各项事务。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颁发谕旨、法律、法令,收发呈递折奏,请用御宝,收掌阁印、文牍,以及会计、庶务诸事。置厅长一人,副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
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掌颁发、典守谕旨及法律命令,收发呈递奏折、文移,办理阁议事件,管理图书、档案,收掌请用印信,以及会计、庶务事宜。以正副厅长为主官,下设佥事、艺师、艺士、录事等员,分理各项事务。
官名。隋朝因避讳,由殿中侍御史改名,置十二员,正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省。唐朝复名殿中侍御史。官名。隋代为避杨忠的名讳,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隋末废。参见殿中侍御史。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石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汉魏称少数民族或地方首领为长帅或渠帅。《三国志·魏书·东夷传》:“东沃沮在高句丽盖马大山之东……户五千,无大君王,世世邑落,各有长帅。”
官名。北齐置中尚坊署,属太府寺。隋初改称内尚方署,置令二人,丞二人,亦隶太府。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唐沿置,改称中尚方署,武后时去方字,称中尚署。设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又有府、史、监作、典
官名。周朝置。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位在大乐正之下,大胥、小胥之上。《礼记·王制》:“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
官署名。元朝隶武备寺,掌兵器制造,品秩低于军器人匠提举司,正、从七品不等,或称军器局。置局使、副使各一员,或置院长一员。少数局于局使上增置达鲁花赤一员。分设于太原、怀孟、汴梁、彰德、大名、奉圣州、归德
谏议大夫别称。
吏名。北宋鞍辔库置,协助监官处理有关事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天子和后妃所乘车辆。《周礼·春官》:“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王及后之五路,辨其各物与其用说。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赞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