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稽察房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立,专为皇帝催办、检查和汇报各部院衙门执行上谕的情况。凡交部议复事件,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分别已结、未结,每月汇奏一次,称为“月折”;又军机处每日发出满、汉文谕旨,由满票签处移至稽察房存储,并详细核对,每月底缮写满汉文合璧奏折汇奏,称为“汇奏谕旨”。本房职官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派委,无固定员额。额设供事四人。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立,专为皇帝催办、检查和汇报各部院衙门执行上谕的情况。凡交部议复事件,按日记档,俟各部院移会到时,分别已结、未结,每月汇奏一次,称为“月折”;又军机处每日发出满、汉文谕旨,由满票签处移至稽察房存储,并详细核对,每月底缮写满汉文合璧奏折汇奏,称为“汇奏谕旨”。本房职官由大学士于满、汉侍读、中书内派委,无固定员额。额设供事四人。
同“朝廷”。《汉书·冯奉世传》:“四方饥馑,朝庭方以为忧。”参看“朝廷”条。
金朝把文官自从一品至九品分为四十二阶。从一品,上叫开府仪同三司,中叫仪同三司,中次叫特进,下叫崇进。正二品,上叫金紫光禄大夫,下叫银青荣禄大夫。从二品,上叫光禄大夫,下叫荣禄大夫。正三品,上叫资德大夫
官名。即仓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仓部郎中。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仓部郎中为司储郎中,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领诸路群牧之事,长官为总典群牧部籍使。
北京军政府时期国史馆的内部机构,掌保管史稿及采访、搜集、储藏史料。设厅长一人,典籍四人,主事三人,采访员若干人。参见“国史馆”。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挚壶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宋朝军队编制名合称。即诸班、诸直。诸班有: 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班、东西班、招箭班、散直、钧容直等。诸直有: 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等。皆属殿前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 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积石州(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内驻军及吐蕃部族。置达鲁花赤、元帅、同知、知事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