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十四等,即最末一等。秩视武职正四品。以下即为闲散宗室。爵名。清朝宗室十二级封爵中最末一级。《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宗室封爵十有二:曰和硕亲王,曰多罗郡王,曰多罗贝勒,曰固山贝
大理院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属大理院书记厅。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刑事一至二科,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
1、官名,汉朝郡县属官,位在议曹掾下,掌参与谋议。多以境内名士任之,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2、议曹从事史的简称。《陈书·儒林传·顾越》:“扬州议曹史兼太子左率丞。”
宋朝宫观官名。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知制诰充任,分掌修建景灵宫之事。后用为祠禄官。
清代后期的地方武装,相当于前代的乡兵。嘉庆初,白莲教起义,由于当时绿营腐败,清廷曾招募四川、陕西、湖南三省乡勇帮助绿营作战。
见“内三院学士”。
有关帝王陵墓的官员称陵寝官。清朝设三陵总理事务大臣,初由盛京将军兼任,光绪三十年改由东三省总督兼任;设承办事务衙门大臣,主事,委署主事,还有读祝官、赞礼郎、关防官等。东陵、西陵设官大体与三陵相同。各设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置,位在胥长下、胥佐上。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之下,胥佐之上。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典瑞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 (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珽,圭等玉器的收藏及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