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同治元年 (1862) 置。满、汉各一人,由总理衙门章京内选派。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并在总办章京离职期间代行其职。光绪二十七年 (1901) 撤。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司长官,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下设小守庙下大夫、小守庙上士、小守庙下士等佐其职。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隶中书省刑部,掌孥收产没之籍。设提领、同提领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都兵曹,“掌鼓吹、太乐、杂户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八品下。元沿置,升秩为从七品。
十六国夏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乃于长安置南台, 以璝领大将军、雍州牧、 录南台尚书事。”职类录尚书事。参见“南台”。
①官名。又称“大司成”。一说即“师氏”。掌教国子。《礼记·文王世子》:“《语》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一有元良,万国之贞。’世子之谓也。”又:“大司成论说在东序。”郑玄注:“论说课其义之深浅,才能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