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晋成帝咸康(335—342)中江州置,居僚属之首,高于别驾从事史。南朝宋罢。州上佐名。晋成帝咸康中江州置,位居州吏之首,而别驾从事如故。此为晋代江州特制,至南朝宋即不置。
爵位等级。东汉献帝建安二十年 (215)曹操置,以赏军功。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定其位在关内侯下,为虚封,不食租,有崇德侯、宗圣侯等名号。南朝沿置。1、爵名,东汉建安二十年曹操制定的军功爵名的第
官名。宋初置, 见“比部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四年 (783),朱泚据长安谋反,朝廷特置,以右龙武军使令狐建为之。
官名。《尔雅·释水》说:“江、河、淮、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秩正九品上,下设祝史、斋郎。宋沿置四渎庙令,所掌与“五岳庙令”同,参见该条。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初改翰林待诏置,以文学之士充任,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改为翰林学士。官名。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协助集贤院
即“第三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三领民酋长”。
见“文书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封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有爵位者封邑的分配,下设司封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