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宪部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凡外官,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进行考核,以定黜陟迁转。
掌传递公文、转运官物、供往来官员使臣休息、过夜的处所。自隋至清皆置,属兵部。清代各省腹地称驿,军报为站。清末改置邮传部。
宋朝发运副使简称。
见“国信所”。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三人,长子二人。掌佐长史理府事,均以世职领之。
皇帝宫廷中派出的使臣,多由宦官担任。《宋书·袁粲传》:“元徽元年,丁母忧。葬竟,摄令亲职,加卫将军,不受。敦逼备至,中使相望,粲终不受。”唐白居易《缭绫》:“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
①高级军事统帅。春秋战国为军队统帅的泛称,一般亦作为高级武官的尊称。秦、西汉初略同,后渐作为正式官称,冠以各种名号,如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典领禁军,戍卫京师,或受命统兵出征,皆为朝廷重臣,常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官名。北魏等置,为太庙门官。门仆一官,非仅太庙独有,别庙也置,如唐朝三皇五帝等庙也置门仆。见《魏书·官氏志》、《新唐书·百官三·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东宫用马。
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掌看守牢狱人犯。役卒名。(1)宋代置于县,掌看守狱囚。参见“推司”。(2)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所掌与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