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当月处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在京衙门的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承办。现审案件,由本处呈送堂官签字后分发各司审判。旗人命案,由本处带仵作验尸。本处由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小京官轮值;每日满、汉司员各一人值宿;另有经承二人,监用刑部印。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在京衙门的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承办。现审案件,由本处呈送堂官签字后分发各司审判。旗人命案,由本处带仵作验尸。本处由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小京官轮值;每日满、汉司员各一人值宿;另有经承二人,监用刑部印。
官名。南诏官,与爽酋、弥勤掌赋税。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贞观五年(公元631年)高昌王麴文泰入朝,西域诸国均欲文泰遣使入贡,太宗遣文泰之臣厌怛纥于前往迎接。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置一员,正三品,掌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署名。清置,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掌理八旗合办事务,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验放六品以下官员;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
诸侯的妾。《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向欲娶子申公巫臣氏……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皆归其私有,供其日常享用,故称之为私奉养,不领于国家经费。
文书名。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凡新封授、承袭之土官,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上书土官之官职、世系及袭职年月。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应缴回原号纸。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副主将,协助防主管理辖区域内的军政事务。见《周书·郑伟传》。武官名。为防主的副职,惟西魏与北周于江陵置之。任此职者见《周书·郑伟传》:“魏恭帝二年(公元555年)除江陵防主,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最低的,地位相当于六府官的士。但是否依上、中、下士那样分三个等级,不详。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士。《隋书·礼仪志》说:“御婉自素衣而下三。”士分上士、中士、
主文卷之考官。范镇《东斋纪事》卷一:“景德中,李迪、贾边皆举进士,有名当时。及就省试,主文咸欲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