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礼仪院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官名,汉置,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丞。参看“邑令”、“县丞”条。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舰政司”。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掌马政之官。大夫爵。《左传·昭公三十年》:“楚子大封,而定其徒,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左传·昭公三十年》记楚王:“使监马尹犬心逆吴公子。”监马尹为主马之官
见“军巡使”。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分左右军巡判官,皆掌京城争斗的推问审判。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见“十猛将军”。
即“库掌”。
官名。即河南牧。
即“承御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