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少监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汉末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司法刑狱。《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理曹掾属。”《三国志·魏书
官名。明初于各万户府分置,为各万户府长官。正四品。后以名不符实,与万户府并罢,改置为指挥使及千户等官。仅于少数民族地区留置沙儿可、乃竹、罗思端、别思麻四万户府,以少数民族土官分掌其事。
官名。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初隶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隶大司农。东汉置一员,六百石。主受郡国漕谷,管理国家粮仓。三国沿置,魏六百石、七品。两晋、南朝皆沿置,梁、陈隶司农卿。北魏仍隶大司农。
官名,汉置,属羽林左监,掌送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士”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各一员,正四品,掌领亲信禁兵,侍卫皇帝左右。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
官名。见“正字”。官名。隋始置,属司经局,炀帝时改为正书,唐初复为太子正字。后代沿置,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参见“司经局”。
北齐京师清都郡所置左部、右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后部尉的合称。分属于邺、临漳、成安三县,邺令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临漳令领左部、东部二尉,成安令领后部、北部两尉。典军事,负责京师治安管理,下设
官名。尚书省郎官。北魏置,协掌军事,属七兵尚书。《魏书·李先传》: “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转七兵郎,迁博士、定州大中正”。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掌南郊皇帝所用器物,以玉津园官兼领。仁宗嘉祐八年(1063),别差监官,下置手分、库子。官库名。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置,掌皇帝祭天时需用的祭器、什物。
官名。南朝齐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 (525)改为十壮将军之一,班次稍有降低,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唐朝为武散官,正四品下,北宋初为正四品武散官,神宗元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