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解盐使
官名。简称解盐使。北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始置,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掌陕西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 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
官名。宋置,简称解盐使。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掌管盐政,旋罢。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罢制置解盐司专官,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
官名。简称解盐使。北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始置,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掌陕西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 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
官名。宋置,简称解盐使。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掌管盐政,旋罢。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罢制置解盐司专官,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 “护军统领”。
官名。为学部的长官,见“学部”。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负责管理东京大内等事务。设内省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辽置,设官有内省使、副使、判官,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四》引《地理志》说:“东京大内不置宫嫔,唯以内省史、副、判官守之
官名。北魏置。明元帝即位后,因王洛儿有随侍并帮助其即位之功,拜洛儿散骑常侍,并加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见《魏书·王洛儿传》。
官名。明清户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沿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清朝州县所属吏员之一。掌理河闸蓄泄启闭之事。主要设于运河沿河州县。州属闸官共十四人,山东十一人,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其中属直隶州者八人,属散州者六人。县属闸官共二十五人,江西十一人,山东十四人。官名
宋朝学校斋名。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者,即入此斋反省。徽宗崇宁元年(1102)罢,其“不率教”者转入辟雍。辟雍废后复置。州学亦置,上书获罪士人与三舍生讥讽时政者,遣回原籍,于此斋听读。南宋时,诸王宫学亦设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定前锋营编制时称“噶布什贤侍卫”,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侍卫。位于前锋参领之下。共八人,左、右翼各四人。初制正五品,乾隆元年 (1736) 升正四品。掌分辖营众
官名,即师尉郡太守,掌治其郡。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高陵以北十县为师尉郡,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掌治其郡。其郡府称师尉大夫府,居故廷尉府。见《汉书·王莽传》、《三辅黄图》。
清朝巡检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