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副将

副将

〔一〕官名。①宋朝军事编制将的统兵官,神宗时,一部分禁军实行将兵法,一般每将设正将、副将各一员。南宋时,将为各屯驻大军第二级军事编制单位,隶属于军,统兵官中亦设有副将。参见“”。②金朝诸边将之一。位正将之下,部将之上。正八品。掌轮番巡守边境。③清朝绿营军官。武职,从二品。隶于提督、总兵之下,可充协的领兵官,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别称“协台”。下辖参将、游击等。另有充督标中军官者,协总督综理军务。又,漕运总督下亦设副将,掌理催护粮船等事。〔二〕清入关前世职名。后金天命五年(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三月,清太祖努尔哈赤改设八旗官,总兵、副将、参将、游击,各分三等,俱为世职。天聪八年(1634),改一等、二等、三等副将为一等、二等、三等梅勒章京。顺治四年(1647)改称阿思哈尼哈番,乾隆元年(1736)再改为男爵,为异姓封爵公、侯、伯、子之下的爵位。


官名。南宋武官有副将,位在统制、统领正将下。《宋史·职官七·诸军都统制》:“渡江后,大军又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其下有正将、准备将。”注:“《通考五九·职官考》正将下有副将二字。”清代武职也有副将,从二品。有的属于总督(掌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等),为其总理营务;有的属于提督军务总兵,统理一协(军事编制,相当于旅)军务,也称为协镇(相当旅长);有的属于漕运总督,掌理催护粮船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三·总督》、《清史稿·职官四·提督等官》。

猜你喜欢

  • 出使英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元年(1875)始设。正二品。初兼驻法、俄、义、比等国大臣。二十八年,始为专使英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以及驻新加坡

  • 都统军使司

    官署名。辽代“北面边防官”,有些路设都统军使司,为都统军使的办事机关,掌该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

  • 二千石郎中

    官名。魏晋北朝与二千石郎互称,为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参见“二千石郎”。

  • 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考试机关名。即“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见该条。

  • 招贤

    太平天国选用人才的方式之一。太平军在行军途中和攻取郡县之后,必贴出布告,招揽有一技之长的人才,送入天京诏书衙量才录用。有些地方还专设局、馆,以为延揽人才之用。如李秀成在苏州设立书局,在杭州改抚局为招贤

  • 南院统军使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长官,掌南院从军之政令。其佐官有南院统军副使、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官名。辽置, 见“南院都统军司”。

  • 村民会议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依照《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的规定,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编为一村;因情形特殊,不便同别的村庄

  • 内行给事

    官名。北魏置,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一《韩震墓志阴》:“(韩震)母东燕俟文氏,内行给事侯文成女。”参见“给事”。

  • 县社会局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社会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社会科。

  • 司珍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全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郎中更名司珍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②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正六品,属尚功局,掌珍宝钱货。宋、金、明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