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劝学所

劝学所

官署名。清末地方推广教育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各府、厅、州、县均有。置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遵照奏定学堂章程,劝办小学,以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宣统二年(1910),改为府、厅、州、县长官办理学务之辅佐机关。设劝学员长一人。兼充县视学。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置,以知县为监督,县视学员充总董,聘请士绅若干人为劝学员,掌办调查兴学事宜。民国以后各省存废不一。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十五日北洋政府公布《劝学所规程》后,各县始普遍设立,设所长一人,佐助县知事办理全县教育行政事宜。下设劝学员二至四人,书记一至三人。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改称教育局。

猜你喜欢

  • 御茶房提督太监

    官名。明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药酒、瓜果,及进御膳。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 宫教博士

    宦官名。北齐长秋寺掖庭署、晋阳宫署、中山宫署置,各二员,从九品。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二员,从九品上。唐玄宗开元(713—741)末改中书省文学馆内教博士置,隶内侍省掖庭局,二员,从九品下。掌教习宫人书、

  • 禾爽

    官名。南诏官,主商贾,由清平官、酋望、大将军兼。

  • 三司知事

    官名。金置,为三司所属事务官。员额二人,秩从七品,以识女真、汉字人充任。

  • 僧会司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 诫饬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 国信所点检公事

    官名。宋朝国信所属官,负责祗应具体事务。

  • 书僮

    吏名。南朝梁郡、县置。员数视郡、县等级而定。

  • 汉儿行宫副部署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 尚舍局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门下省殿内局置,隶殿内省,置奉御二员、直长八员。唐朝殿中省置,有奉御二员、直长六员,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皇帝行幸,则设三部帐幕;其外,则蔽以排城; 大